鸡,又去旁边的水果店买了半个大西瓜。 她心情不好,来到大城市也学会了用好吃的犒劳自己,刘志刚在她枕头底下留了一千块现金,不花白不花! 孟娇娇拿着吃的回宾馆,刚进门就遇上了郑小君,他笑嘻嘻的迎上来帮她提东西,孟娇娇躲着说不用。 “娇娇姐,别跟我客气,我就是专门在这里等你的。西瓜这么重,都把你的手勒红了。”他说完就拉住了孟娇娇的手腕子,直接把西瓜抢过去。 如果依照孟娇娇以前的性子,上次郑小君对她动手动脚的,这次见到他,她是绝不肯搭理他的,甚至还会想叫人打他一顿。 但是今天在工地上被凤芝打了耳光,又听桂琴说了那些话,她突然就想开了,确实不该在刘志刚一棵树上吊死。 自从来到庆市,她的眼睛里只能看到刘志刚,所以当他回到别的女人身边的时候,孟娇娇觉得自己的心都被挖掉一起带走了。 进了电梯以后,她悄悄的打量郑小君,他今天穿了件蓝色牛仔裤,可能是这件衣服穿了很久的缘故,所以有点旧旧的,上身配的白色短袖,脚上穿了双白色的布鞋,也有人说那个叫帆布鞋。 和刘志刚的强壮粗糙相比,郑小君则显得很干净很有活力,跟电视上唱歌跳舞的明星一样精致。 桂琴有句话说的有道理,满大街上的男人总能挑出有用的来,或者长得漂亮,或者有钱,都能给女人带来快乐。 电梯叮一声停在六楼,孟娇娇回过神,一声不吭的走进昏暗的走廊,拿出房卡刷开房间门。 她刚推门进去,郑小君就挤了进来,一进门便把西瓜放在玄关处的架子上,急不可耐的抱住孟娇娇压在门板上亲。 孟娇娇轻声惊呼一下,便没再有其他的反抗,手里的东西被郑小君顺手挂在门把手上,然后搂住她的腰,深深的吻进她的嘴,舌头如灵蛇入洞,肆意在她口腔里撒欢挑逗。 放下抗拒以后,孟娇娇很快感受到他口腔里有种橘子糖的甜味,水润又清新,和刘志刚那种自身散发的体味完全不同,郑小君虽然也将近一米八,可是整个人都很轻盈,所以当他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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